即日起-教育部-轉知文化部「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 知」及宣傳新聞稿
發佈日期 :
2021-05-10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李欣庭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5652 | ||||||||
|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060879號 | 電子信箱 :jamie7511@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1-04-30 | |||||||||
| 附 件: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知、宣傳新聞稿 1.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1.pdf 2.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2.pdf 3.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3.pdf |
|||||||||
| 主 旨:轉知文化部「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 知」及宣傳新聞稿,請協助公告周知並踴躍報名,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4月29日文版字第11030112262號函辦理。 二、第十二屆金漫獎收件時間為110年4月22日至5月24日,今年 新增「政府漫畫獎」,期望能促進民間與官方協力,帶動 臺灣原創內容創新與發展,敬請踴躍報名政府漫畫獎項。 三、有意報名政府漫畫獎項之單位,請由與政府機關(構)共 同合作出版單位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報名參賽 之民間事業、公(協)會、法人、團體或個人,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辦理 線上報名(https://reurl.cc/raOO8b)。 四、另歡迎機關團體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 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參賽金漫獎「特別貢獻 獎」。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林鈴真小姐,電話:02-8512-6489,電子郵件:A10915@moc.gov.tw。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