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教育部-轉知文化部「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 知」及宣傳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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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李欣庭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52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060879號 電子信箱 :jamie7511@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4-30  
附   件: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知、宣傳新聞稿

     1.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1.pdf
     2.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2.pdf
     3.  ea2d95d311e3c7f6d80be558f6ae5d99_A09000000E_11000060879_doc1_Attach3.pdf
主   旨:轉知文化部「金漫獎獎勵辦法」、「第十二屆金漫獎報名須
      知」及宣傳新聞稿,請協助公告周知並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4月29日文版字第11030112262號函辦理。
 二、第十二屆金漫獎收件時間為110年4月22日至5月24日,今年
 新增「政府漫畫獎」,期望能促進民間與官方協力,帶動
 臺灣原創內容創新與發展,敬請踴躍報名政府漫畫獎項。
 三、有意報名政府漫畫獎項之單位,請由與政府機關(構)共
 同合作出版單位取得該政府機關(構)授權同意報名參賽
 之民間事業、公(協)會、法人、團體或個人,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辦理
 線上報名(https://reurl.cc/raOO8b)。
 四、另歡迎機關團體以書面方式踴躍推舉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
 有具體成效或特殊貢獻之國民參賽金漫獎「特別貢獻
 獎」。
 五、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文化部承辦人:林鈴真小姐,電話:02-8512-6489,電子郵件:A10915@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