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發佈日期 :
2021-01-20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劉憓?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電話 :06-2956726 | ||||||||
| 發 文 字 號︰南市教社字第1100102229號 | 電子信箱 :rachel@mail.tainan.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1-01-11 | |||||||||
| 附 件:如主旨 1. c043e8dd8863a957b0ba258b306dd307_0102229J20_ATT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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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方式修正重點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如流獎」。 (三)閩、客語「演說」學生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情境式演說。 (四)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 (五)109年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獲特優競賽員,可參加110年度情境式演說競賽。 (六)閩、客語「朗讀」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現場抽題,不事先公布。 (七)原住民族語「演說」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比照閩、客語題目當場親手抽定不事先公布。 三、本市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預計於7月初公告,屆請各校留意本局相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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