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檢送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劉憓?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電話 :06-2956726
發 文 字 號︰南市教社字第1100102229號 電子信箱 :rachel@mail.tainan.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1-11  
附   件:如主旨

     1.  c043e8dd8863a957b0ba258b306dd307_0102229J20_ATTCH1.pdf
主   旨:檢送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0年1月8日府教終字第1100004365號函辦理。
 二、本(110)年度全國語文競賽實施方式修正重點如下:
  (一)情境式演說評判向度增加「6、對答如流:依據提問回答自然流暢,言之有物,敏捷流利」。
  (二)「演說達人獎」獎項改為「面面俱到獎」並增加「對答如流獎」。
  (三)閩、客語「演說」學生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情境式演說。
  (四)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
  (五)109年本土語文情境式演說獲特優競賽員,可參加110年度情境式演說競賽。
  (六)閩、客語「朗讀」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調整為現場抽題,不事先公布。
  (七)原住民族語「演說」教師組、社會組之競賽方式比照閩、客語題目當場親手抽定不事先公布。
 三、本市110年語文競賽實施計畫預計於7月初公告,屆請各校留意本局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