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114年臺南市大專院校市政參訪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1-20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王璽雯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 電話 :(06)2991111分機8932 | ||||||||
| 發 文 字 號︰府研青字第1140125433號 | 傳真 :(06)2983782 | ||||||||
| 發 文 日 期︰2025-01-13 | 電子信箱:vicky75220@mail.tainan.gov.tw | ||||||||
| 附 件:「114年臺南市大專院校市政參訪計畫」及「114年臺南市大專院校市政參訪 申請表」各1份 1. 8ed3b03b3153ec2f575099132ac244a4_0125433A00_ATTCH3.pdf 2. 8ed3b03b3153ec2f575099132ac244a4_0125433A00_ATTCH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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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本府114年臺南市大專院校市政參訪計畫,詳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為強化本市大專院校學生公共參與,提供多元公共參與機會,建立公部門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合作關係,提供大專 院校學生以參訪方式認識市政,促進學生對市政運作的理解與認同,同時提供青年學子表達對市政想法的平臺, 特制定本府114年市政參訪計畫。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臺南市各大專院校。 (二)預計受理申請場次:4至7場,將視經費情形調整,開放申請參訪月份為3至6月、9至11月,每月原則1場,如申 請參訪數超過可受理場數,係以收到電子郵件先後順序決定。 (三)申請流程:申請學校須於預定參訪月份前2個月,填列市政參訪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 會承辦窗口王小姐信箱(vicky75220@mail.tainan.gov.tw),並致電確認。 (四)經費:本案所需膳食(如為全日行程)、交通及保險費用,將由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本參訪計畫主辦單位得視情形保留調整權,餘未盡事宜詳見附件計畫,歡迎踴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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