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業經文化部於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9-09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黃美玲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006 | ||||||||
| 發 文 字 號︰臺教秘(二)字第1130082104號 | 電子信箱 :hml001@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4-08-13 | |||||||||
| 附 件:文化部來函、來函附件1、來函附件2、來函附件3 1. de3fabbb1ed6d97df40bc463af36d914_A09000000E_1130082104_senddoc1_Attach1.PDF 2. de3fabbb1ed6d97df40bc463af36d914_A09000000E_1130082104_senddoc1_Attach2.pdf 3. de3fabbb1ed6d97df40bc463af36d914_A09000000E_1130082104_senddoc1_Attach3.pdf 4. de3fabbb1ed6d97df40bc463af36d914_A09000000E_1130082104_senddoc1_Attach4.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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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業經文化部於113年8月1日修正發布,請查照。 | |||||||||
| 說 明:依據文化部113年8月9日文藝字第11330217053號函(影本如附)辦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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