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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委員會-本會113年度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開設客家課程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4-15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葉依婷
來 文 機 關︰客家委員會 聯絡電話 :02-89956988#518
發 文 字 號︰客會綜字第1136000402號 傳真 :02-89956977
發 文 日 期︰2024-04-11 電子信箱:ha0458@mail.hakka.gov.tw
附   件:如說明三

     1.  7f6d3eb7d8fb50fdaaaf83067b545e0d_A55000000A113600040201-1.pdf
     2.  7f6d3eb7d8fb50fdaaaf83067b545e0d_A55000000A113600040201-2.pdf
     3.  7f6d3eb7d8fb50fdaaaf83067b545e0d_A55000000A113600040201-3.odt
     4.  7f6d3eb7d8fb50fdaaaf83067b545e0d_A55000000A113600040201-4.pdf
     5.  7f6d3eb7d8fb50fdaaaf83067b545e0d_A55000000A113600040201-5.pdf
主   旨:有關本會113年度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開設客家課程計畫」受理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5月31日,由申請單位至本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https://reurl.cc/OV4WvX)
   ,填具申請表格及課程規劃等相關資料,完成線上申辦程序後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三、檢送「開設客家課程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含客家課程計畫申請表格、執行情形成果報告格式、課程經費支出明
   細表格式)及客家通識課程建議參考書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