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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本館「113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計畫書

發佈日期 : 2024-01-02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蔡玉嬌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111
發 文 字 號︰藝演字第1120004105號 傳真 :02-23117550
發 文 日 期︰2023-12-28 電子信箱:joyce@linux.arte.gov.tw
附   件:如主旨

     1.  e36e8addb661b4ba20edfac14769cd1d_11203P000808_1120004105_112D2000866-01.odt
     2.  e36e8addb661b4ba20edfac14769cd1d_11203P000808_1120004105_112D2000867-01.odt
     3.  e36e8addb661b4ba20edfac14769cd1d_11203P000808_1120004105_112D2000868-01.pdf
     4.  e36e8addb661b4ba20edfac14769cd1d_11203P000808_1120004105_112D2000869-01.jpg
主   旨:檢送本館「113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計畫書暨相關書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或科系
      並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為鼓勵並持續提供全國表演藝術學校優等以上團隊至全臺各地、離島及國外等展演機會,豐富學習歷程;鼓勵學
   生透過展演,彼此觀摩學習,充實美感體驗並透過專業藝術教育課程分享,提升學生學習視野,特辦理113年好
   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徵選。
 二、本計畫訂於112年12月29日公告,收件時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下午5時止,遴審結果將於113年4月底公告
   於本館全球資訊網及藝拍即合網站。
 三、本計畫獲選之學校全臺每案補助新臺幣10萬元,赴離島之案件每案補助新臺幣12萬元,參與國外演出每案補助交
   通費新臺幣30萬元。
 四、報名請逕至本館「藝拍即合」網站(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list_index.aspx),選擇補助案
   類型,將帶入補助內容說明(請先下載附件填寫)→點【我要申請】,填寫完畢並夾帶附件上傳→點【送出】,
   即完成該案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