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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2)年4月27日公告

發佈日期 : 2023-05-22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台北市開封街一段3號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張樺安
來 文 機 關︰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電話 :02-23758368 分機 1530
發 文 字 號︰局視(輔)字第11230025401號 傳真 :02-23758405
發 文 日 期︰2023-05-17  
附   件:無
 
主   旨:本局「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2)年4月27日公告,並自當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受
      理申請,請查照並轉知貴校師生踴躍報名。
說   明:
 一、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戲劇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劇本編寫人才,豐富電視戲劇內涵,本
   局本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4月27日起至6月30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
   ,並說明作品集數。入圍者另應於本局書面通知指定期間完成分集大綱及完整劇本。鼓勵金及獎金額度如下:
  (一)完成完整劇本後撥付新臺幣(以下幣別同)10萬元入圍鼓勵金。
  (二)得獎獎金:
   1、短集數首獎獎金60萬元、優等獎金30萬元。
   2、長集數首獎獎金120萬元、優等獎金60萬元。
 三、本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無線衛星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
   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旨揭要點採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
   請及上傳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