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2)年4月27日公告
發佈日期 :
2023-05-22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台北市開封街一段3號 |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張樺安 | ||||||||
| 來 文 機 關︰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電話 :02-23758368 分機 1530 | ||||||||
| 發 文 字 號︰局視(輔)字第11230025401號 | 傳真 :02-23758405 | ||||||||
| 發 文 日 期︰2023-05-17 | |||||||||
| 附 件: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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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本局「112年度電視劇本創作獎獎勵要點」已於本(112)年4月27日公告,並自當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受 理申請,請查照並轉知貴校師生踴躍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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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視戲劇劇本之創作及類型之探討,發掘及培養劇本編寫人才,豐富電視戲劇內涵,本 局本年賡續辦理旨揭獎勵活動。 二、本年報名期間自本年4月27日起至6月30日止,應繳交故事短綱、完整故事大綱、第一集完整劇本及主要人物介紹 ,並說明作品集數。入圍者另應於本局書面通知指定期間完成分集大綱及完整劇本。鼓勵金及獎金額度如下: (一)完成完整劇本後撥付新臺幣(以下幣別同)10萬元入圍鼓勵金。 (二)得獎獎金: 1、短集數首獎獎金60萬元、優等獎金30萬元。 2、長集數首獎獎金120萬元、優等獎金60萬元。 三、本局並將協助入圍及得獎作品與無線衛星電視事業、電視節目製作業者進行媒合,以提高轉製機會,請貴校轉知 並鼓勵師生踴躍參與。 四、旨揭要點採線上申請,請於報名期間內,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進行線上申 請及上傳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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