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臺南市政府-110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獎勵金,受理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止
發佈日期 :
2022-02-21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鄭妃玲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 電話 :06-2991111#8964 | ||||||||
| 發 文 字 號︰府客文字第1110253009號 | 電子信箱 :psnc26@mail.tainan.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2-02-17 | |||||||||
| 附 件:如說明三 1. 7718aac0ae6de3e84eb13b309387ec33_0253009A00_ATTCH1.pdf |
|||||||||
| 主 旨:本市110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獎勵金,受理申請期間自111年2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1日止,請 協助公告並轉知所屬,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本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二、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於111年2月18日起寄發合格證書,凡報名時「通訊地址」欄位填 報「臺南市」通過認證者,請於申請期限內,檢具前揭獎勵計畫附件及相關證明,郵寄或親送本府客家事務委員 會文教推廣科申請。 三、檢附「臺南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