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即日起-教育部-轉知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修正發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之發布令一案

發佈日期 : 2022-02-21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邱鈺婷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0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10013706號 電子信箱 :ytchiu@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2-02-11  
附   件:原函文、修正條文發布令、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

     1.  4fd08ea1021b1a351295ae8ea7831874_A09000000E_1110013706_senddoc1_Attach1.pdf
     2.  4fd08ea1021b1a351295ae8ea7831874_A09000000E_1110013706_senddoc1_Attach2.pdf
     3.  4fd08ea1021b1a351295ae8ea7831874_A09000000E_1110013706_senddoc1_Attach3.pdf
     4.  4fd08ea1021b1a351295ae8ea7831874_A09000000E_1110013706_senddoc1_Attach4.pdf
主   旨:轉知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修正發布「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
      、第二十七條之一之發布令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海洋委員會111年1月28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1300065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旨揭施行細則修正條文發布令、修正條文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