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臺南市政府-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發佈日期 :
2022-01-25
| 收 發 文 號︰1110000322 | 聯 絡 方 式 |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鄭妃玲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 電話 :06-2991111#8964 | ||||||||
| 發 文 字 號︰府客文字第1110106538號 | 電子信箱 :psnc26@mail.tainan.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2-01-11 | |||||||||
| 附 件:如主旨 1. 8be4b7be209fea7b95920578ce8c6ce9_0106538A00_ATT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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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本市「111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敬請鼓勵所屬同仁、學生踴躍報名參加,並請協助於貴單 位網站、跑馬燈、電子看板等管道宣傳周知,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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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本府同仁、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及民眾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特訂定旨揭獎勵計畫。 二、旨揭計畫內容說明: (一)111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通訊地址欄,填報本市之通過認證者。 (二)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500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1,00 0元;通過中高級以上認證,每名核發新臺幣2,000元,以資獎勵。 (三)申請方式:自報考網站公告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寄達或送達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 教推廣科。若受理申請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三、旨揭計畫(含申請文件)等相關獎勵措施,請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查詢(https://web.tainan.gov.tw/hakk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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