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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檢送「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11-22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邱鈺婷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0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58127號 電子信箱 :ytchiu@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11-17  
附   件:文化部來函、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

     1.  8795c2be707bd4a9a13b332bcc9f65db_A09000000E_11000158127_doc2_Attach1.pdf
     2.  8795c2be707bd4a9a13b332bcc9f65db_A09000000E_11000158127_doc2_Attach2.pdf
主   旨:轉知文化部檢送「辦理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作業注意事項」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1月15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0301207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注意事項1份,請納入文化資產業務執行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