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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教育部-文化部檢送「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勘誤表、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章章名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11-01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邱鈺婷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0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46831號 電子信箱 :ytchiu@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10-27  
附   件:文化部來函、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勘誤表
      及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章章名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

     1.  c9fac4188737cfc1cc94114bce7e42c4_A09000000E_11000146831_doc1_Attach1.pdf
     2.  c9fac4188737cfc1cc94114bce7e42c4_A09000000E_11000146831_doc1_Attach2.odt
主   旨:轉知文化部檢送「以水下文化資產為標的之活動管理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勘誤表、第五條、第七條及第
      三章章名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10月25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1030112372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勘誤表及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章章名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