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8月27日-教育部-修正「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點、第6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傳 真 :02-23976981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聯絡人 :林亞芃 | ||||||||
| 發 文 字 號︰臺教文(六)字第1100106060B號 | 電 話 :02-77365765 | ||||||||
| 發 文 日 期︰2021-08-27 | |||||||||
| 附 件:發布令影本1份 1. f8a45f9c817abaa5c50322a96f2813ec_0106060BA0C_ATTCH11.odt 2. f8a45f9c817abaa5c50322a96f2813ec_0106060BA0C_ATTCH1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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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修正「教育部補助選送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第1點、第6點規定,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補 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01060 6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1份,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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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