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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普通件-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藝術教育法研修計畫」之「藝術教育法草案線上公聽會實施計畫(詳附件)」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江佳穎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622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01558號 電子信箱 :jiang54@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7-30  
附   件:藝術教育法公聽會實施計畫、藝術教育法草案公聽會海報_final

     1.  2209962195275affdb04d8ffe4ccb60d_A09000000E_11000101558_doc2_Attach1.pdf
     2.  2209962195275affdb04d8ffe4ccb60d_A09000000E_11000101558_doc2_Attach2.pdf
主   旨:檢送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藝術教育法研修計畫」之「藝術教育法草案線上公聽會實施計畫(
      詳附件)」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踴躍參與並提供建議,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7月28日師大藝院字第1101018575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因疫情影響採線上形式辦理,召開兩場次,於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藝術教育」專頁進行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education):
  (一)第一場:110年8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
  (二)第二場:1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時。
 三、邀請對象與人數:
  (一)邀請對象:專家學者、教師、民間團體與社會人士等。
  (二)每區人數:無限制。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陳品云小姐:
  (一)電話:(02)7749-1991。
  (二)Email:pinyunchen@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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