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普通件-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藝術教育法研修計畫」之「藝術教育法草案線上公聽會實施計畫(詳附件)」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江佳穎 |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221 | ||||||||
|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01558號 | 電子信箱 :jiang54@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1-07-30 | |||||||||
| 附 件:藝術教育法公聽會實施計畫、藝術教育法草案公聽會海報_final 1. 2209962195275affdb04d8ffe4ccb60d_A09000000E_11000101558_doc2_Attach1.pdf 2. 2209962195275affdb04d8ffe4ccb60d_A09000000E_11000101558_doc2_Attach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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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本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藝術教育法研修計畫」之「藝術教育法草案線上公聽會實施計畫( 詳附件)」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踴躍參與並提供建議,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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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0年7月28日師大藝院字第1101018575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聽會因疫情影響採線上形式辦理,召開兩場次,於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藝術教育」專頁進行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moe.art.education): (一)第一場:110年8月12日(星期四)下午2時。 (二)第二場:110年8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時。 三、邀請對象與人數: (一)邀請對象:專家學者、教師、民間團體與社會人士等。 (二)每區人數:無限制。 四、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陳品云小姐: (一)電話:(02)7749-1991。 (二)Email:pinyunchen@ntn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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