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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教育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

發佈日期 : 2021-04-26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傳 真 :如說明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聯絡人 :如說明
發 文 字 號︰臺教高(二)字第1100055159號 電 話 :如說明
發 文 日 期︰2021-04-22  
附   件:110年4月19日金管銀票字第1100133950號函及附件

     1.  fe0dddb1bd7f8824ebfdad5938a904f8_0055159A00_ATTCH1.pdf
     2.  fe0dddb1bd7f8824ebfdad5938a904f8_0055159A00_ATTCH2.pdf
主   旨:檢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普及信託觀念及培育信託專業人才,鼓勵各大專校院增設信託相關專業課
      程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0年4月19日金管銀票字第1100133950號函辦理。
 二、案內相關事宜或有增設信託課程之內容規畫疑義或師資需求,請逕洽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姚彥如,電話02-
   89689766)或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邱家乾,電話02-23515299轉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