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臺南市政府-「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發佈日期 :
2021-03-29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鄭妃玲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 電話 :06-2991111#8964 | ||||||||
| 發 文 字 號︰府客文字第1100400453號 | 電子信箱 :psnc26@mail.tainan.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1-03-26 | |||||||||
| 附 件:如主旨 |
|||||||||
| 主 旨:檢送本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敬請鼓勵所屬同仁、學生及會員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 貴單位網站、跑馬燈、電子看板等管道宣傳,請查照。 |
|||||||||
| 說 明: 一、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本府機關學校(含私立學校)同仁、師生及民間團體成員、市民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特訂定旨揭獎勵計畫。 二、旨揭計畫獎勵方式如下: (一)獎勵對象:參加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本市且通過認證者。 (二)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新臺幣500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新臺幣1,000元;通過 中高級認證,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申請方式:自合格證書寄發日起三十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三、申請文件及相關獎勵措施,請參閱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四、其中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多梯次(一)及(二)獎勵金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3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 止,敬請惠予公告周知。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