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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臺南市政府-「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

發佈日期 : 2021-03-29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鄭妃玲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電話 :06-2991111#8964
發 文 字 號︰府客文字第1100400453號 電子信箱 :psnc26@mail.tainan.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3-26  
附   件:如主旨
 
主   旨:檢送本市「110年客語能力認證獎勵計畫」1份,敬請鼓勵所屬同仁、學生及會員踴躍報名參加,並協助於
      貴單位網站、跑馬燈、電子看板等管道宣傳,請查照。
說   明:
 一、為推廣客家語言,激勵本府機關學校(含私立學校)同仁、師生及民間團體成員、市民踴躍參與客語能力認證,
   特訂定旨揭獎勵計畫。
 二、旨揭計畫獎勵方式如下:
  (一)獎勵對象:參加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報名時通訊地址填報本市且通過認證者。
  (二)獎勵金(或等值禮券)核發標準:通過初級認證,每名新臺幣500元;通過中級認證,每名新臺幣1,000元;通過
    中高級認證,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申請方式:自合格證書寄發日起三十個日曆天內,檢具申請資料郵寄或親送至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文教推廣科
    (實際受理申請時程以本府官網公告為主)。
 三、申請文件及相關獎勵措施,請參閱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s://web.tainan.gov.tw/hakka/)。
 四、其中110年度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多梯次(一)及(二)獎勵金申請,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3月3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
   止,敬請惠予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