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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教育部-本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發佈日期 : 2020-09-08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傳 真 :(02)33932319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聯絡人 :蕭文如
發 文 字 號︰臺教社(四)字第1090127865號 電 話 :(02)77365693
發 文 日 期︰2020-09-01  
附   件:活動要點、宣傳電子海報各1份

     1.  2f13d29d38837cbbe23a28ae86894980_0127865A00_ATTCH2.pdf
     2.  2f13d29d38837cbbe23a28ae86894980_0127865A00_ATTCH1.jpg
主   旨:本部「110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
      知所屬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部109年5月14日臺教社(四)字第1090057029B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
   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
  (一)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二)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三、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一)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二)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三)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四)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五)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四、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相關資訊請至本活動網站https://nlaward.moe.edu.tw/或本部終身教育司「電子布
   告欄」網頁瀏覽。本案委託「傳動數位印刷有限公司」辦理,歡迎電洽服務窗口林先生(聯絡電話:0933-2301
   54),推薦資料請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樓E室。
 五、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及活動電子海報各1份,請協助廣宣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