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劉貫立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電話 :(06)2991111#8976 | ||||||||
| 來 文 字 號︰南市文源字第1141805577號 | 電子信箱 :guan28@mail.tainan.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6-01-07 | |||||||||
| 附 件:如主旨 1. 6609bd7a56feebb842687bc35ac12fc5_1805577A00_ATTCH1.pdf 2. 6609bd7a56feebb842687bc35ac12fc5_1805577A00_ATTCH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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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附「臺南市社區營造徵選須知」1份,請貴單位協助於網頁廣為宣傳公告,並請轉知所轄團體組織及個 人踴躍提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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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文化部114年12月16日 文源字第1143034396號函及本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辦理。 二、年度主軸: (一)區公所層級社造培力計畫:例如透過審議社造,擴大公共參與及深化民主素養。 (二)青年(含新住民)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及基礎社造之培力。 (三)涉及社區母語、社區生態及風土飲食等相關計畫。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單位若為機關或組織,須為區公所、各級學校、依法登記立案之團體組織(不含政治團體)、法人、大專 院校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所提計畫內容亦須於本市轄內執行。 (二)申請者須為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並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所提計畫內容 須於本市轄內執行。 四、補助類型:採競爭型補助機制,分以下二個補助類型:「文化共創類」、「公民審議類」,申請單位或個人應依 據自身團隊特性與各補助類型之申請條件,自行擇一提出計畫。 (一)文化共創類: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為準,不得逾新臺幣25萬元。 (二)公民審議類:補助經費依審查結果為準,不得逾新臺幣35萬元。 五、提案方式:請於115年3月9日(一)前函送計畫書及相關提案文件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於11 5年3月16日(一)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六、本計畫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計畫申請/獎補助作業要點/01.臺南市社區營造 計畫下載(網址: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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