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兼任教師分類通識課程開課申請(10/7-10/9)截止

分類通識申請期間(10/7-10/9)
114學年度第2學期分類通識課程教師開課申請作業 (一)檢附:1.申請表,2.中文教學計畫表,教學進度表3.課程綱要表 4.與申請教授相關之4小時以上研習證書。上述資料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二)紙本及電子檔請於114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至通識中心並E~MAIL至tracy197092@gmail.com趙小姐,以利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已開課4個學期申請通過相同科目名稱, 只需繳交申請表及8小時研習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