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通識申請期間(9/30-10/4)
113學年度第2學期分類通識課程教師開課申請作業 (一)檢附:1.申請表,2.中文教學計畫表,3.中文教學進度表,4.申請教授課程專長之相關學經歷或證照,5.課程綱要表 6.與申請教授相關之8小時以上研習證書。上述資料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二)紙本及電子檔請於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至通識中心並E~MAIL至tracy197092@gmail.com趙小姐,以利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分類通識申請表格https://gec.hwai.edu.tw/p/405-1044-37475,c553.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