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0樓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張語嫣 | ||||||||
| 來 文 機 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 電話 :(02)29603456 分機2676 | ||||||||
| 發 文 字 號︰新北教社字第1131645381號 | 傳真 :(02)29660844 | ||||||||
| 發 文 日 期︰2024-08-20 | 電子信箱:AP2383@ntpc.gov.tw | ||||||||
| 附 件:如主旨(請至附件下載區(https://doc2-attach.ntpc.gov.tw/ntpc_sodat t/) 下載檔案,共有1個附件,驗證碼:000B4RUYV) |
|||||||||
| 主 旨:檢送修正後「新北巿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暨本局113年7月4日新北教社字第1131282066號函、113年8月12日本巿 113學年度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計畫修正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旨揭草案修訂內容重點摘錄如下: (一)統一說明文字:「市賽」及「初賽」統一修正為「初賽」;「決賽」及「全國決賽」統一修正為「全國決賽」 。 (二)參賽人員個人組及團體組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具逕行參加全國決賽資格者,如自願參加初賽則以表演 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 (三)新增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之團體組及個人組報名初賽方式: 1、團體組新增「倘團體A及B組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獲得全國決賽同類型同組別特優者,自願參加初賽 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9日(星期一)前,至全國學 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資料」。 2、個人組新增「3.倘連續2年(111、112學年度;若有跨學段者,可併予採計)獲得全國決賽個人組同類型特優 前三名,自願參加初賽將以表演賽形式參與,不列入計分及排名,請逕自於113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9日 (星期一)前,至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資訊網(網址:https://studentdance.perdc.ntnu.edu.tw/)登錄報名 資料」。 (四)另原先計畫附件4連續2年獲得全國決賽資格者名單編號有誤,業於113年8月13日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部 承辦單位)確認更新,為避免爾後教育部再次修正名單,已增加備註「本名單依教育部公告為主,如有修正將 於承辦學校(清水高中)網站同步公告更新」。 三、本案計畫將視實際報名情形於賽前滾動調整各項細部規定,並依承辦學校(清水高中)網站實際公告為主,請轉知 競賽員務必配合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