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陳怡瑄 | ||||||||
|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5 | ||||||||
|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30001408號 | 傳真 :02-23894822 | ||||||||
| 發 文 日 期︰2024-05-10 | 電子信箱:niko@linux.arte.gov.tw | ||||||||
| 附 件:展場使用管理要點、展場使用申請表(含作品清單) 1. 792138af87f02d39caf9523abd626f21_11302P000090_1130001408_113D2000243-01.pdf 2. 792138af87f02d39caf9523abd626f21_11302P000090_1130001408_113D2000244-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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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本館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文件,請惠予轉知所屬及相關團體,並協助公告周知,詳如說明,請查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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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書請逕自本館全球資訊網https://www.arte.gov.tw/(場地租用/展覽場地租用)下載文件 ,並請貴單位協助設置活動訊息連結。 二、前揭展覽廳檔期採線上或紙本申請,自113年6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截止(以寄件日紀錄為憑),逾期歉難受 理。 (一)線上申請,請逕至本館官網填寫相關資料並上傳; (二)紙本申請,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擲寄本館視覺藝術 教育組,並註明「114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 三、凡申請114年第1、2展覽廳檔期者,如本展廳耐震補強工程尚未竣工時,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展場使用管理 要點第六點第(八)項規定,本館得取消或調整已排定檔期;檔期取消或調整時,本館將於開展1個月前通知。 四、若有疑問,歡迎電洽02-23110574分機232(第1、2展覽廳李先生)、分機235(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陳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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