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藝文推廣處-本處「113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5037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3段2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梁韶珊
來 文 機 關︰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電話 :02-25775931轉349
發 文 字 號︰北市藝文推廣字第1126004907號 傳真 :02-25775997
發 文 日 期︰2023-09-08 電子信箱:tm-102033@gov.taipei
附   件:簡章1份

     1.  914bc056c7ffcc5979e184889e50d045_27883703_1126004907_1_ATTACH1.odt
主   旨:檢送本處「113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1份,敬請貴校轉知所屬美術領域專家學者、社團及學生
      踴躍參加或推薦展出,請查照。
說   明:
 一、本處為推展藝文展覽工作,落實場地管理,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展出,提供民眾新穎的展覽活動,
   爰規劃辦理旨揭計畫,歡迎專家學者及社團學生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另可參照本處網站(http://www.tapo.gov.
   taipei/ 最新消息/113年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簡章公告)。
 三、本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梁小姐,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