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劉冠廷 | ||||||||
| 來 文 機 關︰客家委員會 | 聯絡電話 :02-8995-6988#548 | ||||||||
| 發 文 字 號︰客會語字第1126700790號 | 電子信箱 :ha0512@mail.hakka.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3-08-31 | |||||||||
| 附 件:如主旨 1. 4032def8d68d6486f072e18e555ff3f8_A55000000A112670079000-1.pdf 2. 4032def8d68d6486f072e18e555ff3f8_A55000000A112670079000-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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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本會「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及「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各1份,請 公告周知並轉知所屬(轄)相關機關(構)、學校、人員,鼓勵踴躍申請112年度獎勵事宜,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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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本會為鼓勵落實及推廣客語教學績優學校及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特依據「推動客語教學語言獎勵 辦法」訂頒「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實施計畫」;另為獎勵推行客家語言文化成效優良者,依據「客家基本 法」第9條規定訂頒「辦理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計畫」。 二、112年度旨揭2項實施計畫申請期限為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鼓勵相關單位、人員踴躍申請,收件地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7樓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 信封上請註明:申請「獎勵推動客語教學語言學校」或「客語教學語言者獎勵及增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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