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112年度「開設客家課程計畫」公告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劉芝榕
來 文 機 關︰客家委員會 聯絡電話 :(02)89956988#519
發 文 字 號︰客會綜字第1126000310號 電子信箱 :ha0478@mail.hakka.gov.tw
發 文 日 期︰2023-03-22  
附   件:如說明四

     1.  425e2905e67fcc69bf8212e93c573769_A55000000A112600031001-1.odt
     2.  425e2905e67fcc69bf8212e93c573769_A55000000A112600031001-2.pdf
主   旨:有關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112年度「開設客家課程計畫」公告受理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計畫收件截止日期為112年5月31日,由申請單位至本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https://reurl.cc/OV4WvX),
   填具申請表格及課程規劃等相關資料,完成線上申辦程序後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三、為鼓勵大專校院教師開設以客語授課課程,客家課程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增列每週授課時數以客語授課時間達二
   分之一以上之教師,得另補助客語授課課程規劃費。
 四、檢送「開設客家課程計畫」經費編列基準、申請表、成果報告格式及客家通識課程建議參考書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