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林慧雯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126
發 文 字 號︰藝演字第1120000434號 傳真 :(02)2331-2983
發 文 日 期︰2023-02-14 電子信箱:winnie@linux.arte.gov.tw
附   件:「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暨相關表件各1份

     1.  aaa4701427cf4ba66f67d9db5d7a77b6_11203P000091_1120000434_112D2000098-01.pdf
     2.  aaa4701427cf4ba66f67d9db5d7a77b6_11203P000091_1120000434_112D2000099-01.odt
     3.  aaa4701427cf4ba66f67d9db5d7a77b6_11203P000091_1120000434_112D2000100-01.odt
主   旨: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暨相
      關表件各1份,請轉知貴校參賽人員及指導老師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   明:依教育部112年2月3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088號函暨「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
      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應變計畫」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