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2023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052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李俐俐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3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20000099號 傳真 :02-23894822
發 文 日 期︰2023-01-07 電子信箱:lily@linux.arte.gov.tw
附   件:如主旨

     1.  1569e5a233a5051103448fa54edb0589_11202P000004_1120000099_112D2000005-01.pdf
     2.  1569e5a233a5051103448fa54edb0589_11202P000004_1120000099_112D2000006-01.pdf
     3.  1569e5a233a5051103448fa54edb0589_11202P000004_1120000099_112D2000007-01.pdf
     4.  1569e5a233a5051103448fa54edb0589_11202P000004_1120000099_112D2000008-01.pdf
     5.  1569e5a233a5051103448fa54edb0589_11202P000004_1120000099_112D2000009-01.pdf
主   旨:檢送「2023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暨報名表等相關書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或
      科系並鼓勵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為獎勵及培育圖、文創作人才,啟發全方位藝術創作,推動親子閱讀風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及想像力,特辦理
   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二、112年度徵選活動之得獎者,將頒發教育部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低中年級組、國
   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2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恕不受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三、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s://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