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嚴紫瑜 | ||||||||
|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電話 :06-2956726 | ||||||||
| 發 文 字 號︰南市教社字第1111125419號 | 電子信箱 :arng2041@tn.edu.tw | ||||||||
| 發 文 日 期︰2022-08-29 | |||||||||
| 附 件:防疫措施處理原則0829修正版 1. 177d3521d6eb35a95115320451670889_1125419A00_ATTCH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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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修正臺南市111年度語文競賽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處理原則,請查照。 | |||||||||
| 說 明: 一、為因應全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落實競賽活動相關人員之防疫工作,以學生健康為優先考 量,修正本市111年度語文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二、防疫措施重點說明如下: (一)競賽相關人員如有符合「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實施 之對象者或有發燒症狀者(額溫≧37.5℃;耳溫≧38℃),禁止參賽或進入競賽場地。 (二)所有競賽相關人員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含上臺),口罩自備,勿佩戴透明口罩,並保持社交距離。 (三)競賽場地不開放家長陪同,僅開放1名學校領隊入場(請出示識別證或學校人事開立相關證明),且不提供賽前 查看競賽場地與現場轉播。 (四)領隊、競賽員及評判人員於競賽日前應填妥「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 (五)競賽成績公布於本局教育公告區,並調整頒獎方式,競賽後請盡速離開校園,以減少群聚。 (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滾動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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