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本市111年度語文競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7082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嚴紫瑜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電話 :06-2956726
發 文 字 號︰南市教社字第1110802872號 電子信箱 :arng2041@tn.edu.tw
發 文 日 期︰2022-08-15  
附   件:臺南市111年語文競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

     1.  47a170c9d777d3c65fa0aa8f954b0d0e_0802872A00_ATTCH1.odt
主   旨:檢送「本市111年度語文競賽防疫措施處理原則」1份,請配合辦理並轉知所屬競賽員,請查照。
說   明:
 一、防疫重要事宜:
  (一)競賽相關人員如有符合「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實施
    之對象者或有發燒症狀者(額溫≧37.5℃;耳溫≧38℃),禁止參賽或進入競賽場地。
  (二)競賽場地限制性開放,1名競賽員限1名陪同人員,不提供賽前查看場地,且所有人員全程配戴口罩。
  (三)領隊、參賽員及陪同人員填寫「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旨揭防疫措施處理原則之附件1)」並繳交報到處,
    各校報到時,繳交每位競賽員(併陪同人員)及領隊之「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及核章後之「參賽學校與會
    人員健康狀況聲明書總表」1份。
  (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請務必遵守旨揭競賽防疫措施,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最新防疫規定滾動式調整,如經勸導仍不配合者,禁止參賽或進入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