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教育部-函轉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111學年度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1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林靜蓉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7803
發 文 字 號︰臺教學(二)字第1110044428號 電子信箱 :jing@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2-05-04  
附   件: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

     1.  391a08e667d3ab45f4a2cc6e46fd7037_A09000000E_1110044428_senddoc2_Attach1.pdf
主   旨:函轉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111學年度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國家人權博物館111年4月29日人權展字第1113001134號函辦理。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大眾認識了解人權議題,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
   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免費申請運用,希冀
   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
 三、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的,經館方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20檔次。
  (二)申請時程:111年5月1日起至111年5月31日止,預計於111年6月30日前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展出時段:111年9月1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15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館方另案
    處理。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單(採線上申請https://reurl. cc/55rZrz),將依據申請內容受理,經國家人權博物
    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五)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四、計畫內容詳如展覽申請辦法,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上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教育資源/人權學習專區/人權
   故事行動展https://www.nhrm.gov.tw/w/nhrm/ActionExhibition查詢),或洽詢該館展示教育組02-22182438分
   機348、E-Mail:nhrm190@nhrm.gov.tw,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