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4月1日-教育部-轉知文化部預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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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邱鈺婷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0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10034785號 電子信箱 :ytchiu@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2-04-06  
附   件:文化部原函、發布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修正草案意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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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f68ef8bb32172d3a2ac1b8af77c3746_A09000000E_1110034785_senddoc2_Attach3.pdf
     4.  0f68ef8bb32172d3a2ac1b8af77c3746_A09000000E_1110034785_senddoc2_Attach4.odt
主   旨:轉知文化部預告「古蹟管理維護辦法」第二條、第十二條修正草案一案,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1年4月1日文授資局蹟字第1113003437號函辦理。
 二、檢附文化部原函、發布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意見表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相關修正建議請
   於公告期間逕予提供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