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51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10000281號 傳真 :02-23894822
發 文 日 期︰2022-01-19 電子信箱:ruth@linux.arte.gov.tw
附   件: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1份

     1.  6757e1ac2602a3dc922e2e201816d7e8_11102P000016_1110000281_111D2000035-01.pdf
主   旨:有關111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新詩
 三、注意事項:獲本獎特優者,次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係指同一項目而言;次屆即為次年。故不論隔年次輪替徵賽
   之「現代戲劇劇本及兒童戲劇劇本」、「傳統戲劇劇本」同屬戲劇劇本項下;「新詩」、「古典詩詞」同屬詩詞
   項下。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11年3月2日起至111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
   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六、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