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2學期分類通識申請(即日起~10月8日)第1階段限本校專任教師申請,申請表格一律用網頁上新表格;需附8小時研習證明(110. 2~110.09)止 E-mail(vcm999192@gmail.com

110學年度第2學期分類通識課程教師開課申請作業
(一)檢附:1.申請表,2.中文教學計畫表,3.中文教學進度表,4.申請教授課程專長之相關學經歷或證照,5.課程綱要表 6.與申請教授相關之8小時以上研習證書。上述資料不齊備者,不予受理。
(二)紙本及電子檔請於110年10月0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交至通識中心並E~MAIL至vcm999192@gmail.com陳麗輝小姐,以利審查。逾期不予受理。

PS:申請新課程;請於10月08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