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教育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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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邱鈺婷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01
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116899號 電子信箱 :ytchiu@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8-30  
附   件:文化部原函、修正草案總說明、發布公告、修正草案意見表

     1.  b5db11df27783102916a2abcaaa1bd7c_A09000000E_11000116899_doc2_Attach1.pdf
     2.  b5db11df27783102916a2abcaaa1bd7c_A09000000E_11000116899_doc2_Attach2.pdf
     3.  b5db11df27783102916a2abcaaa1bd7c_A09000000E_11000116899_doc2_Attach3.pdf
     4.  b5db11df27783102916a2abcaaa1bd7c_A09000000E_11000116899_doc2_Attach4.odt
主   旨:轉知文化部預告「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修正草案一案,請查
      照。
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0年8月27日文授資局綜字第11030088663號函辦理。
 二、檢附文化部原函、發布公告、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意見表各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相關修正建議請
   於公告期間逕予提供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