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王志立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6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00002026號 傳真 :02-23894822
發 文 日 期︰2021-06-08 電子郵件:ppd020@linux.arte.gov.tw
附   件:如主旨

     1.  df3f5d3ace9b711dd556ba702e58385b_110D000993_110D2000362-01.pdf
主   旨: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077199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將擇部分類組試辦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
   施要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