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教育部-「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林靜蓉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7803
發 文 字 號︰臺教學(二)字第1100059721號 電子信箱 :jing@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1-04-29  
附   件:申請辦法、宣傳資料1、宣傳資料2、宣傳資料3、宣傳資料4、宣傳資料5

     1.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1.pdf
     2.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2.pdf
     3.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3.png
     4.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4.png
     5.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5.png
     6.  d78897a8f47ed2a80135752bcc3ec0b1_A09000000E_11000059721_doc1_Attach6.png
主   旨:函轉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覽申請辦法及宣傳資料各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國家人權博物館110年4月27日人權展字第1103001046號函辦理。
 二、國家人權博物館為推廣大眾認識了解人權議題,拓展人權教育之範疇及廣度,參酌行動博物館精神,重製具特色
   且觀眾反應良好的人權主題特展,轉化為適於公共推廣之內容、規模與形式,提供學校單位免費申請運用,希冀
   增進社會大眾認識臺灣歷史及人權議題。
 三、展覽申請簡要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師);或其他符合本計畫目
 的,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核通過之對象。預計受理展出20檔次。
  (二)申請時程:110年5月1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預計於110年6月30日公告申請通過名單。
  (三)申請展出時段:110年9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每一檔次展出時間為15天,如有特殊需求,將由國家人權
    博物館另案處理。
  (四)申請方式:請填妥申請表單(採線上申請https://reurl.
 cc/rajzG4,須提供預定展出空間之照片及簡介),將依
 據申請內容受理,經國家人權博物館審查後,通知審核結果及聯繫後續事宜。
  (五)本計畫之展覽申請及相關佈卸展服務,皆免收費用。
 四、計畫內容詳如展覽申請辦法,各展覽介紹與借展清單,請
 上主題網站https://touring-exhibition.nhrm.gov.tw/查
 詢瀏覽,或洽詢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教育組(02)2218-2438分機348、
 E-Mail:nhrm190@nhrm.gov.tw,錢小姐。
 五、另國家人權博物館預計於110年9月推出人權故事行動展之「展具箱出借服務」(自110年8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申請對象包含國內各級學校(教師)、公私立文教機構、文化館舍、依法核准設立之法人或團體等。申請單位於
   預計借用日前30天(含例假日)填妥「展具箱借用申請表」予國家人權博物館,隨到隨審。展具箱免費借用,惟申
   請單位須自行領取、歸還展具箱及自行佈卸展,並善盡保管之責。相關資訊亦請至上開主題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