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及海報電子檔各乙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50042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
密   等︰普通 辦公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500號
來 文 機 關︰彰化縣文化局 承辦人 :白佳卉
發 文 字 號︰彰文圖字第1100004774號 電話 :04-7250057轉2338
發 文 日 期︰2021-04-22 傳真:04-7287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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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碼:KXZQEW
 
主   旨:檢送本局辦理「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徵文簡章及海報電子檔各乙份,請惠予協助於所屬網站及跑馬
      燈公告宣傳,並鼓勵所屬同仁、師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   明:
 一、本徵文活動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止,徵選文類有新詩、散文、短篇小說、報導文學,微小說、電視
   電影劇本及傳統詩七類作品,各類選出磺溪獎一名,獎金為新臺幣4萬至7萬元,並頒獎座乙座;優選三至六名,
   獎金為1萬至3萬元,並頒獎狀乙紙。
 二、參加新詩類、散文類、短篇小說類、微小說類、傳統詩類投稿者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
   關;報導文學類不限國籍,繁體中文書寫,作品內容需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電視電影劇本類不限國籍,繁體
   中文書寫,題材限與彰化意象有關,限為參選劇本之著作人。
 三、跑馬燈建議文字為「彰化縣第23屆磺溪文學獎自即日起至110年6月15日徵件,歡迎投稿」。
 四、本徵文活動採網路報名,請至磺溪文學報名網站(http://libs.bocach.gov.tw/chhsl)報名,並於上傳作品電
   子檔案後,印出報名資料1份,連同紙本作品一式4份及參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掛號郵寄至「板橋江翠郵局第26號
   專用信箱」,簡章請向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或彰化縣立圖書館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
   .gov.tw(首頁/徵件專區/磺溪文學獎)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