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客家委員會-修正發布「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吳若瑄
來 文 機 關︰客家委員會 聯絡電話 :02-8995-6988#302
發 文 字 號︰客會語字第1106700035號 傳真 :02-8995-6979
發 文 日 期︰2021-03-03 電子信箱:ha0422@mail.hakka.gov.tw
附   件:如主旨

     1.  3c676d2e2c46b62826e3c69e6de81aad_A55000000A110670003501-1.pdf
     2.  3c676d2e2c46b62826e3c69e6de81aad_A55000000A110670003501-2.pdf
     3.  3c676d2e2c46b62826e3c69e6de81aad_A55000000A110670003501-3.pdf
     4.  3c676d2e2c46b62826e3c69e6de81aad_A55000000A110670003501-4.pdf
主   旨:檢送110年2月24日修正發布「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請貴府踴躍申請,並派
      員出席說明會,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會為營造母語社區與公共領域客語學習環境,輔導及推廣客語保母及教保人員,特修正旨揭要點,業於110年
   2月24日生效。
 二、請貴府踴躍申請110年度客語深根服務計畫,並於110年3月20日前函送申請計畫到會。前開要點及申請範例格式
   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hakka. gov.tw/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查詢及下載
   。
 三、又為提升執行效益,本會訂於110年3月8日上午10時整於本會第一會議室(地址為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
   17樓)召開說明會,說明旨揭要點修正重點,及110年客語深根服務計畫執行方向,請貴府派員與會並於110年3月
   4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復與會人員名單與聯絡電話號碼。
 四、另因旨揭作業要點第2點申請對象已刪除政府立案國內各大專校院,同步副知各大專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