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教育部-「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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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00020495號 電 話 :(02)7736-6227
發 文 日 期︰2021-02-05  
附   件: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含補賽規定)

     1.  cc8e2d0309b6031e31f5886f7aa739b9_0020495A00_ATTCH4.pdf
主   旨:檢送「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防護措施處理原則」(含
      補賽規定)一份,請轉參賽學校及相關單位據以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本部因應109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競賽辦理,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
   心(下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措施訂定旨揭處理原則,各辦理單位應依本處理原則於場地規劃及人
   員檢錄時確實執行各項防疫工作。
 二、各參賽及入場人員請確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管控自身健康狀況,
   如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之學生,禁止參加比賽;並請於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後
   ,立即與各競賽主辦單位聯絡,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音樂)02-2311-0574轉122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舞蹈)
   02-7749-3242,由各主辦單位協助安排補賽等相關事宜。
 三、檢送旨揭處理原則一份,各單位除依照本處理原則辦理外,並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各項訊息
   ,適時調整相關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