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號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胡雅娟 | ||||||||
|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51 | ||||||||
|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00000172號 | 傳真 :02-23894822 | ||||||||
| 發 文 日 期︰2021-01-14 | 電子郵件:ruth@linux.arte.gov.tw | ||||||||
| 附 件:實施要點1份 1. f70644d3d49d732aad18b03c3c165489_110D000059_110D2000020-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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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有關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所屬踴躍參加,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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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二)學生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三、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 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四、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聯絡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五、另,為擴大宣傳效益,請協助將本獎網址連結於貴單位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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