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2021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暨報名表等相關書表各1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李俐俐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3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00000185號 傳真 :02-23894822
發 文 日 期︰2021-01-15 電子郵件:lily@linux.arte.gov.tw
附   件:如主旨

     1.  b9e0454d6f01f664674bbee4b8c0740a_110D000068_110D2000021-01.pdf
     2.  b9e0454d6f01f664674bbee4b8c0740a_110D000068_110D2000022-01.pdf
     3.  b9e0454d6f01f664674bbee4b8c0740a_110D000068_110D2000023-01.pdf
     4.  b9e0454d6f01f664674bbee4b8c0740a_110D000068_110D2000024-01.pdf
     5.  b9e0454d6f01f664674bbee4b8c0740a_110D000068_110D2000025-01.pdf
主   旨:檢送「2021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簡章暨報名表等相關書表各1份,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學校或
      科系並鼓勵踴躍參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為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啟發學習藝術興趣,特辦理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徵選活動
   。
 二、本獎徵選活動之得獎者,將頒發教育部長獎狀,所有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徵選組別分國小(分低中、高年級
   分別各1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組,收件時間為110年3月1起至4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歉難受
   理),一律採線上報名。
 三、為達推廣藝術教育之效益,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
 四、旨揭徵選簡章,相關書表及製作參考範例,請逕至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下載及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