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臺南市政府-函轉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宋嬪嬪
來 文 機 關︰臺南市政府 電話 :06-2991111轉8701
發 文 字 號︰府族客字第1091207958號 電子信箱 :g1930313@mail.tainan.gov.tw
發 文 日 期︰2020-10-05  
附   件:

     1.  b3af18d52939d58d0bdd22eb84bd7c57_1207958A00_ATTCH1.pdf
主   旨:函轉客家委員會「110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份,請惠予公告並轉知鼓勵所轄(屬)公教人員、學
      生及民眾踴躍報考,並請於規劃110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以避免影響考生權益,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該會109年9月29日客會文字第10961012352號函辦理。
 二、依客家基本法第9條第2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
   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
   劃110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
   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惠予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題型、樣卷、通過標準、各級認證基本詞彙及初級認證題庫等相關資訊,請參閱該會網站(ht
   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四、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貴機關(學校)可依該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
   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該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
   規則/藝文發展類)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