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有關「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7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黃旭絹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6
發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090002959號 傳真 :02-23894822
發 文 日 期︰2020-09-22 電子郵件:morning22@linux.arte.gov.tw
附   件: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大專組線上報名操作手冊

     1.  a64324a157f51356030b0a2360ab0d9c_109D001352_109D2000727-01.pdf
主   旨:有關「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請鼓勵所屬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說   明: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本館109年5月27日藝視字第1090001444號函諒達)辦理。
 二、各類組每校選送作品不得超過20件,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至本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nsac/)「報
   名專區」下載報名表單,並於109年10月12日至10月30日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報名作業。
 三、承上,本賽須由學校統一造冊(本學年度取消繳交個人報名表,以系統匯出之作品清冊為主),併同保證書加蓋
   學務處戳印,於109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下午5時止,將報名資料及作品送達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
   (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歉難受理。
 四、另,本比賽報名系統已建置將報名表單上傳,即可匯出造冊清單、保證書及作品背面黏貼表單之功能,請多加利
   用。
 五、又,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決賽相關
   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本比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比賽實施要點辦理。